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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林业局通告

发布时间: 2025-08-18 18:03:21   作者:   来源: 广东省林业局   浏览次数:

为支持深圳综合改革试点,根据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深圳市实施的决定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8号),现就广东省林业局委托深圳市实施省级林业行政职权事项通告如下:

  一、职权名称

 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(仅限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)。

  二、受托机关

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。

  三、实施时间

  自2025年8月15日起。

  四、受托机关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

受托机关名称

地 址

联系方式

邮 编

深圳市规划和

自然资源局

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

0755-83949294

518000

  五、其他

  自实施之日起,由受托机关按职责权限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事项,我局之前已经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。

  特此通告。


广东省林业局

2025年8月15日